1、吊車設備司機指揮和司索人員必須經市以上勞動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塔吊指揮必須使用旗語指揮。
2、塔吊設備正常工作氣溫為+40攝氏度,-20攝氏度,風速低于20M/sec,如遇雷雨、濃霧、大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使用。
3、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作好起重機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工作完成后,保證起重機臂隨風自由轉動。
4、起重吊裝中堅決執行十不吊(1)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2)信號不清不準吊;(3)吊物下有人不準吊;(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6)斜拉、斜掛不準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8)零雜物無容器不準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準吊;(10)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不準吊
5、塔吊設備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轉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潤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常檢查維修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振動部件,檢查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及時擰緊。
6、各機械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在磨擦面上不應污垢。減速箱、變速箱、齒輪等各部的潤滑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要求進行。
7、要注意檢查吊車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即更換。
8、使用液壓油嚴格按潤滑表中的規定進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內部。經常檢查吊車濾油器有無堵塞,安全閥在使用后調整值是否變動。油泵、油缸和控制閥是否漏油,如發現異常及時排除。